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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地檢署上午起訴黃季敏,從重求處無期徒刑,檢察長楊治宇閱卷之後說,「黃季敏涉貪不止如此,這只是第一集。」

媒體爆向珍買官 檢分案調查

檢調今年8月29日搜索黃季敏並羈押他至今,今天起訴後,最遲本月28日將黃季敏移審台北地院,檢方起訴黃季敏後仍留有他字案,繼續追查黃季敏的貪汙犯行,媒體爆料,黃季敏以千萬元向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買官案情,檢方也已分案調查。

羈押120天 不知胞兄已認罪

黃季敏被羈押4個月近120天,由於本案蒐證確實,4個月中,檢察官僅提訊他2次,黃每次開庭時,應訊態度都維持首長口吻,慢條斯理,「我沒涉案」、「一切都是依照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的」,不過,黃被羈押禁見,直到今天,他仍不曉得世界變天,連親哥哥黃文宙都指控他每案必定收賄。

堅不認罪 檢調卷突圍

廠商、部屬皆咬他收賄

檢察官不靠被告認罪,靠調卷突圍,先突破黃文宙口供,提示事證要求廠商王經武、陸重光認罪,最後連同黃季敏部屬羅財全、蔡木火都咬出他收賄,連串的證人「骨牌效應」加上搜索查扣黃季敏酷愛收集黃金的實體金磚、金條,檢察官偵處本案形成強烈心證。

因此,檢方起訴時,除對矢口否認犯罪的黃季敏具體求刑,對於在偵查中對黃季敏作出貪汙指控並返還不法所得的相關廠商,均建議法官從輕量刑。

黃季敏案是典型的貪汙案件,除了證據全部指向他貪汙外,檢方還將他貪汙所得扣案,以利未來追徵、追繳或併科罰金支用,檢方今天起訴後,繼續查辦黃季敏的其他罪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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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出自正妹曉玉的新聞台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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