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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晚報╱記者林進修╱台北報導】

近年來,大專院校傳出教授報假帳「弊案」,甚至遭檢調單位大動作偵辦,搞得校園烏煙瘴氣,人人自危。國科會今天公布「計畫經費支用彈性案」,放寬研究計畫補助經費的流用彈性,例如業務費、研究設備費、國外差旅費的彈性流用額度,從現行的二、三成提高到五成,國科會鬆綁科研經費後,可望有效改善教授「報假帳」的歷史共業。

行政院最近通過國科會和教育部研擬的「計畫經費支用彈性案」,讓教授研究經費的使用與核銷有更大彈性空間。國科會主委朱敬一表示,今年3月爆發教授涉及假發票案,引起社會高度重視,國科會深入了解科研會計、出納制度,發現確與實際執行面有所衝突,決定鬆綁相關法令。

朱敬一強調,原本的科研經費核銷方式,是沿襲政府公務預算稽查的制度,注重「防弊」,這與科研強調創新、探索未知事物的精神及彈性做法有所牴觸,這種制度上的矛盾,也造成大學教授從事各種研究,當面臨報帳的諸多限制時,採「彈性」解決問題,卻往往因而誤觸法令。

朱敬一指出,計畫經費支用彈性案有三大重點,一是科研經費流用彈性,在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補助的業務費、研究設備費、國外差旅費及管理費等四項中,前三項之間流用的比率限制,由現行流入20%、流出30%,放寬到流入及流出均為50%,且支出細目變更與經費調整,都授權執行機構自行認定,依照大學內部行政程序辦理即可。

朱敬一舉例,某教授做研究時,採A方法,後來發現國外有教授採行B方法也值得參考,在取得聯繫後,兩教授互派研究生到對方的實驗室去做研究,就可將原本要購買實驗儀器的經費,調撥出來當成差旅費,既省錢又好辦事。

第二個重點是寬科研經費支用彈性,額度以計畫經費總額的2%為限,且不超過新台幣2萬5千元。此外,和計畫有關的出席費、鐘點費、郵政禮券、國內差旅交通費,及聘請國外顧問、專家、學者來台工作的酬勞等支出標準,也不受行政院相關規範的限制,但這些支出仍需檢據報銷。

第三個重點則是建全內部控制機制,今後國科會將尊重各執行機構的判斷,國科會的查核以行政程序是否完備為重點。至於在「准予核銷」與「不准核銷」兩種現行制度之外,也增加「由機關管理費扣回」的選項,減少承辦人個人負責賠償的壓力。

中央研究院院士、前成功大學校長賴明詔得知這項鬆綁政策後,直呼「太好了」。他強調,專心做研究的教授都非常單純,一心一意從事研究工作,但以前經費核銷太嚴、也缺少彈性,常使他們誤踩地雷,惹事上身。

他表示,國外早就鬆綁研究經費的核銷程序,台灣能比照辦理,可以減少教授及研究助理等承辦人員的壓力,是個很好的開始,有助於提升台灣的研究能量。

本文出自正妹資訊網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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